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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对于大部分情况,拆迁补偿协议1旦签字,双方都需要履行,不可反悔,不过因为拆迁涉及的领域关系非常复杂,各种情况都有可能会出现,那么我们1起来看,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反悔;

没有行为能力或未成年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那么就可以认该协议是可撤销;

签订协议中存在严重漏洞、不合理或欺骗等,在另1方违背真实用意下签订的可撤销;

拆迁中在房屋评估环节存在违法或者评估严重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撤销;跟房屋拆迁的有关证件撤销或者对方违法的,那么签订的合同也是存在问题,可以要求撤销;

在以上情况中,被拆迁人即使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也是可以反悔,通过法院诉讼可撤销或者变更拆迁补偿协议。

签拆迁协议不给拆迁户合法吗拆迁户是拆迁协议的签订方,所以必须持有1份拆迁协议,不给拆迁户拆迁协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建议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权。《民法典》第146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147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48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49条 【受第3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3人实施欺诈行为,使1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0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方或者第3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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