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房屋拆迁中对营业用房的补偿办法有哪些——简阳律师浅析房屋拆迁中对营业用房的补偿办法有哪些——简阳律师
房屋拆迁中对营业用房的补偿办法有哪些第1、营业用房认定标准。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1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1是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2是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第2、补偿依据。 1是土地法律法规规定:由于农村营业用房属于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十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十6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可知,营业用房的补偿按照正常营业收入来补偿给实际经营权人是合法合理的,同时,由于各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由各地方政府来具体确定。 2是民事法律规定:根据《物权法》第4十2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可知,既然办理了相关的法定经营执照等手续,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就1定要得到维护和保护。 以上就是律师之家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律师之家咨询。 律师之家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之家拆迁安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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